国家大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健康管理师顺应时代发展
有广阔的职业前景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健康是生命之基,是人生幸福的源泉
没有健康就没有一切!
一、认识健康管理师
健康管理师工作内容:是从事健康检测、分析、评估、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01.是家庭健康守护者
掌撑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管理的方法,学会疾病的预防,管理好自已和家人的健康,是家庭健康的守望护者。
02.是健康行业精英
健康管理师:是营养师、心理咨询师、体检医生、预防医学、健康教育专家的综合体,是一个高端的职业,健康行业的精英群体。
二、健康管理师市场需求
01、就业范围广
1、传统机构
(1)、各级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中心;
(2)、街道、乡村行政管理部门;
(3)、企业、学校及事业单位卫生医疗机构;
(4)、老年人服务机构;
(5)、健康教育所及有关机构;
(6)、健康类产品公司和其它保健品公司;
(7)、保险公司等。
2、新兴行业
(1)、健康管理公司;
(2)、民营医院的体检中心、连锁体检机构;
(3)、健康咨询中心;
(4)、康体中心、健康养生会所、俱乐部等。
02、薪资高 黄金职业
健康管理师行业关注度提高,市场需求大,人们愿意在健康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和成本,相关行业的工作都收入可观。
03、证书含金量高
证书全国通用、不需要年审,2023年健康管理师的考试将根据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等级评价机构的相关鉴定安排为准,鉴定考核及格后,颁发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与之前人社部和卫健委的健康管理师证书查询网址一致)。证书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
04、凭证书领补贴
根据相关的政策,符合当地补贴条件,按证书级别可申请补贴1000元-2000元。
(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05、政策背景
2015年健康管理师正式写入《国家职业大典》
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2019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三、健康管理师如何参加学习和考试
01、学习内容
理论知识:概论、健康教育学、临床医学基础、预防医学基础、常见慢性病、流行病学和医学统计学、心理健康、营养与食品安全、身体活动基本知识、康复医学基础、中医养生学、健康信息学、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营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操作技能:健康监测、健康风险评估和分析、健康指导、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干预等。
02、学习方式
学习模式:可选线上课程或线下课程
见习+实习:在校或到社区、各单位见习、健康危险因素干预指导、营养健康宣教;
考前辅导:重点与难点分析、历年真题讲解、模拟考试、考试、毕业。
03、报生对象
1、健康管理公司、健康咨询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健康保险公司;
2、养生会所或保健中心、养老院(或老年公寓)、月子会所;
3、医院、社康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的医务工作者;
4、药店、保健品企业的高级健康顾问或从事健康教育工作者;
5、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及医学院校的学生等;
6、有意愿和有志从事健康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04、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1月1日,严格执行新版报考条件。
(以下为最新报考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鉴定机构发布的为准)
五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四级健康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健康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级健康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一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注】①以上所称“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指:国家法律或法规允许的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康复指导、健康保险咨询等行业。
②社保记录的单位应当和出具工作证明的单位一致,在该单位的缴交记录大于等于证明所列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