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妇幼保健员的专业能力建设与管理,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同意,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进行妇幼保健员培训考核工作。其中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考核工作,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负责项目的培训管理。证书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共同盖章发放。
妇幼保健员是从事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承担孕产期妇女及婴幼儿日常护理及保健的人员。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核合格取得“妇幼保健员”证书的人员可以视为具备从事妇幼健康服务的相关岗位技能,参加“妇幼保健员”培训也可作为医疗机构等具备护士或同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从事妇幼健康服务岗位前的培训任务,取得相应证书可以作为岗前培训合格的证明,以促进妇幼健康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报考条件:
初级:1、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中级:1、取得初级合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及以上职业或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
高级:1、取得中级合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高等职业或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
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具体考试信息将在人才中心官网(https://www.21wecan.com)公布,请及时关注。
考试方式: 网络在线考核
成绩通知:
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考试完毕后 45 个工作日内。
查询网站: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幼保健员服务中心官网
培训对象:
1、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2、医院儿科医师及护士等
3、社区妇幼保健人员
4、早教、家政、育婴等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5、妇幼保健相关机构从业人员
6、有意愿从事妇幼保健及新生儿护理人员
7、相关专业在校生
培训内容:
妇幼保健工作的职业道德、妇幼保健基本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妇幼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及管理、妇幼卫生信息调查等知识。掌握儿童眼、耳、口保健、儿童常见病护理、乳房自检、陪伴分娩、产褥期妇女健康教育等
证书优势:
1、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联合颁发,官方档案备案,全国统一编号
2、雄厚的教学资源,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提高教学品质,打造更专业的您
3、行业认可,联网可查,全国通用
师资介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首席专家金曦
原北京妇产医院护理部王立新主任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吴婕翎主任
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科游川主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儿童保健部张悦副主任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研所裴开颜主任
就业前景:
习近平总书记 2016 年在全国卫生健康大会上强调:要“保障妇幼健康,合理配置服务资源,加强产科、托幼等健康服务供给,倡导优生优育,解决好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危急重症等威胁妇女和婴幼儿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
从业领域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或其它单位中,从事妇幼保健及新生儿护理工作。
社会机构——月子中心、家政服务、幼儿园、婴幼儿培训机构、妇幼保健员培训中心或其它单位中,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等。
医疗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基层妇幼专干等。
报考咨询热线:0871-63614957(办公室)
18208787220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