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炮制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一种职业。操作净制、切制或炮炙等设备,将中药植物、矿物、动物等药用原料制成中药饮片的人员。
工作任务
1.使用称量器具,量取原料和辅料;
2.操作净制等设备,进行中药植物、矿物、动物等药用部位原料清洗、净选等加工处理;
3.操作闷润设备,控制溶媒种类、用量、温度和放置时间等参数,进行原料软化加工;
4.操作切制或粉碎设备,将原料制成片、段、丝、块、颗粒或粉;
5.操作炮炙设备,控制辅料种类、用量、加热温度、压力和时间等工艺参数,将原料加工成中药饮片;
6.操作干燥设备,调控温度、水分和时间等参数,进行中药饮片干燥处理。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